貨油泵軸承溫度檢測裝置無法正常工作案例分析
2022-08-30船舶概況
船名:信XX
龍骨安放日:2013.03
船長:179米
航線:近海
船舶種類:散貨船
總噸:21388
主機功率:6480KW
報告開具情況
1.缺陷代碼:1820
2.缺陷描述:NO.2貨油泵軸承溫度檢測裝置無法正常工作
3.處理意見:30
4.缺陷依據:海06修/4篇/2-2章4.16.3
5.船檢責任判定:否
缺陷照片
法規要求
《國內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06年修改通報)4篇/2-2章4.16.3:
新增 4.16.3 如下:
“4.16.3 500 總噸及以上的液貨船應對貨泵艙提供如下保護措施:
(1) 裝在液貨泵艙內并由穿過泵艙艙壁的軸驅動的液貨泵、壓載泵、掃艙泵以及污油水艙泵、原油洗艙泵等或類似液貨用的泵,應對其艙壁軸填料函、軸承和泵殼裝設溫度傳感裝置。這些溫度傳感裝置應能自動激發布置在貨物控制艙或泵控制站內的連續聲光報警信號。
缺陷處置情況
面對檢查人員發現的問題,船方及時開展了問題自查工作,Z終發現是溫度傳感器的供電線路斷路導致溫度傳感器不能工作。在發現問題原因后,船方對該問題進行了及時整改,Z終使該溫度傳感裝置處于良好使用狀態。
整改后照片
分析與建議
海04第4篇/2-2章4.4.3對液貨船的分隔相鄰處所艙壁的耐火完整性提出了要求。要求分隔貨泵艙和A類機器處所的艙壁的耐火完整性應滿足A-0級要求,同時專門對此要求做出了解釋,要求在貨泵艙與 A 類機器處所之間的艙壁可以讓貨泵軸的填料函以及有填料函的類似裝置穿過,但是必須在艙壁的貫穿處采用有效潤滑或其他措施來保證永久性氣密,防止可燃氣體竄到機艙空間,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當貨泵軸與安裝在艙壁上軸套之間因設備老化、艙壁變形或由于潤滑油不足等原因發生干摩擦時,可能會導致貨泵軸局部的溫度升高,由于貨泵艙內有大量油氣集聚,當貨泵軸的溫度達到油氣的閃點時,就容易引發火災甚至爆炸等危險事故。因此06修改通報對500總噸及以上船舶增加了4.16.3條,要求對艙壁軸填料函、軸承和泵殼裝設溫度傳感裝置,同時要求該溫度傳感裝置在感受到異常溫度時能在貨控處所設置聲光報警信號。此設置可以及時提醒船員船舶存在隱患,但如果設備故障,不能及時發出報警,就有可能導致嚴重事故發生。
該缺陷還反映了船舶管理水平低、船員責任心不強。問題已經在警報面板中顯示,只要拆開溫度傳感器就可以發現只是線路接頭松脫,接上即可恢復正常,但船員未及時處置,一方面可能船員認為此缺陷不影響船舶航行,忽視了此缺陷的嚴重性,另一方面說明船員不熟悉法規的基本要求,不知道設備基本作用,Z終可能導致嚴重事故的發生。建議公司加大培訓與管理力度,同時船員也需要提高管理水平與責任心。
在針對油船檢查過程中,安檢員應當重點關注與油船設備安全相關方面內容,督促船員做好安全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切不可讓船舶帶病航行。對于履職不到位的船員要及時提出批評教育,必要時給予行政處罰,促進船員責任心的提升。
(信息來源:張家港海事)